A1:
仍需要參加國中教育會考。依據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」第13條規定,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,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自103年起每年5月辦理國中教育會考。國中教育會考是學生在國中學習階段的總結性評量,由專業評量機構負責命題、組卷、閱卷與計分工作,透過會考結果,使學生、家長、教師和學校可以瞭解其學習表現情形,並做為高中職校對於學生進行輔導之依據。
A2:
因應學習區完全免試的辦理,除能緩解國中學生分分計較的競爭壓力,不再只是一昧趕課程進度,教師更能透過多元課程的規劃,採用合宜的教學方法,提升自主學習能力,以達學生學習效益並穩固學力之目標。且透過資源挹注,增加學生生(職)涯探索及職業試探,規劃辦理之相關社團、營隊或參訪活動,學生更能探索發掘自己興趣與性向並提升實作及應用能力。
A3:
為協助參與本計畫之國中端能提升學生學習品質,國教署推動「學習區完全免試國中提升學習品質計畫」,使參與本計畫之國中端能促進學生有效學習、支持教師專業成長、落實學生職涯試探輔導、掌握未達基礎學力學生學習問題,並連結與對應高中職校之教學資源。
A4: 本計畫目的係為協助學習區完全免試國中提升學習品質,透過經費彈性整合運用及行政程序簡化,鼓勵學習區完全免試國中依學校需求提出計畫內容及經費申請,辦理項目、期程及重點如下:
一、辦理項目:
(一)有效教學與提升學力品質方案。
(二)未達基礎學力學生之補救教學。
(三)學生多元適性學習與試探輔導。
(四)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與成長活動。
二、辦理期程及重點:
(一)第一階段計畫(106年1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):
1.學校組成規劃小組、凝聚校內教師共識。
2.參與國教署辦理之共識與增能工作坊。
(二)第二階段計畫(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):
1.規劃並辦理多元學習活動、生(職)涯探索及職業試探活動。
2.辦理技藝教育抽離式課程或專案編班。
3.辦理學習落後學生適性學習方案。
(三)第三階段計畫(107年8月1日以後):
1.學校組成規劃小組、凝聚校內教師共識。
2.參與國教署辦理之各項共識營與教師增能工作坊。
3.強化與高中職端合作,規劃辦理多元適性學習、生(職)涯探索等活動。
4.配合國教署支持團隊進行輔導訪視。
Q5:原國中端向教育部國教署申請的專案計畫,例如:技藝教育專案編班、活化教學、補救教學等,可否繼續申請?還是應該納入「學習區完全免試國中提升學習品質計畫」申請?原已提報的專案計畫期程,如何與「學習區完全免試國中提升學習品質計畫」切割?
A5:
本計畫第三階段計畫總經費最高不超過50萬元,國教署補助各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,以整合納入「學習區完全免試國中提升學習品質計畫」辦理為原則,至大型計畫(如技藝教育專案編班、圖書館室整建、偏遠地區學校英語教室)或需其他團隊協助之計畫(如海外華裔英語營、大專英樂夏令營等),可另依該計畫程序申請。
本計畫辦理時程以學年度進行規劃安排,與現行執行計畫並無衝突。
A6:
參加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並參加會考之學生,可向各錄取高中職學校申請獎學金,其發放名額,以當學年度該校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核定名額百分之三十為限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可參酌國中教育會考之等第或學生在校表現,應訂定相關審核要點,經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。